2009年10月30日,當走進地下鐵中環站時被以上的大型燈箱廣告所吸引。被吸引的原因不是這部 Sony A550 單鏡反光相機,而是與標題相關的’模擬’照片。我之用上’模擬’二字純因為大部份在香港看到的廣告照片不是用電腦軟件合成出來的便是從圖片社買來的。加上題目是說明相機反應之快 (每秒可連續拍攝七張影像) 可把閃電的過程捕捉下來。我想 Sony 未必能找到一套合適的照片。
那麽錯誤又是在那裡呢?
首先我們來溫習一下邏輯。未知大家會否同意以下推理;除非閣下是一些習慣用左手的人士,又或是因居住在某些地域或信奉某些宗教的民族,否則大部份朋友的視覺運動習慣都會是從左邊到右邉的。如果用這個邏輯去觀賞這幅巨型廣告,那廣告中的七張細相必定是用來模擬使用 A550 相機拍攝到閃電的過程。即是說它能拍攝到閃電從天上放射到地面及之後的動態。
錯就是錯在那些閃電的方向。一般而言大家都認為電是由上至下的走動。但時實並非如此!
跟據美國氣象局 National Weather Service 的 參考資料,雖然閃電過程開始時電是真的由雲層上向下發射。但由於其能量並非太強,所以其發出來之光線是十分之微弱的,不單止速度飛快,其光度是沒可能拍攝得到的。其實真正在眼前看到的或攝影機拍攝到的強大電光是大批電子由地面被吸上雲層時所產生的能量。
所以如果真的要模擬閃電的過程,應是電光由地面向上空閃過才對。
在此我希望我們的創作人當想到一個 idea 時要從不同門路去求證一番才好落實使用!而客戶也有責任去保證其廣告的內容正確無誤才是!
否則就有’教壞人’的反效果!
對應廣告左上角的口號: 叫我如何 make / 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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